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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邊停車「限3分鐘」 路考10月試辦

TVBS 更新日期:2011/08/18 12:33 張靖玲

很多人拿到駕照後,都不敢開車上路,公路總局已經宣布,預計民國103年全面強制路考,10月中旬會先試辦,評分新增「中指蕭條款」,要是擋救護 車,扣32分,等於一題沒過就落榜;另外,路邊停車要是未在3分鐘內完成,扣16分,不過也有考生跟教練反映,路邊有的格子太小,3分鐘的時間太緊了。

駕訓班教練vs.學員:「車子跟白線平行的時候,停車。」

汽車上路要走出駕訓場,路考試辦10月14日展開,日前引發爭議的路邊停車納入考試範圍。TVBS記者張靖玲:「路邊停車有時間限制,得在3分鐘內完成。」

要是超過3分鐘,很抱歉,一扣就是16分。駕訓班學員:「3分鐘之內完成,好像有點趕。」

駕訓班教練劉銘華:「或許有些格子比較小一點,可能沒有辦法,這個要建議修改。」

其他還包括,要是停車沒有停在格子裡頭、或者擦撞到路邊邊緣石或車輛,一樣也要扣16分,當然試辦期間有停車格就會考。記者:「最怕哪個項目?」駕訓班學員:「應該是路邊停車吧,還是出去比較有實戰經驗。」

去 年底爆發博士生擋救護車,還比中指挑釁,引發各界譁然,這次評分也新增中指蕭條款,要是惡意阻擋救護車或者消防車等,扣32分,由於及格得要70分,等於 錯一題就落榜;其他一條定生死的還包括闖紅燈、違規跨越雙黃線,或者違規超車、開車講手機,一樣也是扣32分。駕訓班教練vs.學員:「出去的時候,左打 方向燈。」

其他像轉彎沒打方向燈,或者單手握方向盤,扣8分!路考第1年試辦不影響成績,要是成效良好,預計103年9月後全面強制上路,到時候筆試、場考跟路考都得過關,才能夠拿到駕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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